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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品牌代理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簡單品牌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簡單品牌代理合同 1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_______品牌代理權轉讓給乙方一事簽訂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其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區(qū)域的代理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后,甲方不再享有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不再承擔代理義務;乙方在享受代理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代理義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轉讓費為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協議時,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_______元人民幣,完成在_______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xù)后的當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剩余轉讓費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乙方受讓后,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轉讓本代理權。但乙方轉讓本代理權時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同時將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轉讓費的_______%支付給甲方。第三人必須再次與甲方簽訂代理轉讓協議,否則甲方不予配合辦理在_______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xù)。
第五條、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協議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協議一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協議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guī)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地履行該仲裁裁決。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qū)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和征得對方同意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協議,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采用書面形式確認,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第九條、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guī)定外,本協議規(guī)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guī)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條、本協議簽署之后,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形成、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并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guī)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簡單品牌代理合同 2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經銷(以下稱意稱)品牌服裝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營地區(qū)
乙方可在唐山市范圍內銷售XX品牌服裝。
二、授權期限
授權期限自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14日
三、經銷額度及供貨折扣
1、乙方年度進貨額不得低于人民幣貳佰伍拾萬元,結算折扣為吊牌價格的35%。
2、年度進貨額超過貳佰伍拾萬元部分,每增加伍拾萬元,結算折扣(以吊牌價格為準)降低1%,最低折扣為吊牌價格的33%。
3、如乙方年度進貨額低于人民幣貳佰伍拾萬元,結算折扣為吊牌價格的.38%。
四、結算方式
1、乙方在每次確定服裝數量和價格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相應貨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fā)貨。
2、乙方支付貨款帳戶為:
戶名:
卡號:
3、甲方負責發(fā)貨,乙方承擔運費。
五、保證金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叁拾萬元做為協議保證金。
六、貨品驗收
乙方應在收貨后七天內驗貨,如甲方貨品出現無吊牌、無商標、無洗水標、臟、以及殘次等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書面確認后兩天內將貨物退還給甲方。乙方逾期驗貨、退貨或怠于通知的,視為甲方貨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期間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且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90天中斷銷售甲方商品。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協議規(guī)定的范圍以外經營甲方品牌商品。
3、乙方經營中有違法行為,損害甲方形象或商譽。
4、乙方在非甲方提供的商品使用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無任違約行為,協議到期或終止,甲方應在一個月內無息歸還乙方保證金。
八、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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