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
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一)對上級的建議:當有人提議到中心缺少集體活動時,主任們就積極展開了一場農家樂。對于這樣的中心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建議可提,或許應該提的就是主任們給我們少點不忍關愛,對于別的中心讓我們部門做的事,主任可以適當接下來,讓我們這些孩子們能多承擔一點,然后作為校會一員,多辛勞一點就可以了。總之,我們是個大家庭,優(yōu)點與缺點都是我們自己的,發(fā)現(xiàn)了一定會盡量提的。在這個中心,我還是很驕傲的。
對部長們的評分:在和部長相處了差不多兩個月以來,由于部長是我的直屬上級所以和部長們接觸的比較多。覺得部長是非常容易相處、脾氣好、會為他人著想關心別人的人,而且責任心比較強,對工作認真積極負責,善于聽取意見。當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部長或多或少的有著這樣或者那樣的缺點。但作為校會的一員,只要 工作中表現(xiàn)優(yōu)秀、銳意進取,那么,他們在我們心中就是完美的。所以我給部長們的打分是滿分。
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二)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對加強和改善黨風、政風工作進行了多次部署,特別是去年3月份以來,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力度進一步加大。為此,上級對下級的檢查工作日漸增多,檢查工作日益重要和突出。檢查工作的正面效用應當肯定,通過檢查推動了工作的落實,特別是機關效能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對基層干部群眾的負面影響也日益突出。去年6-8月份,我在10多個縣、鄉(xiāng)、村開展新農村建設的調研中,通過個別交談、家訪、慰問等形式,也聽到基層干部群眾對上級檢查下級工作的情況反映,F(xiàn)將有關情況綜述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
第一,形式主義問題仍較突出。
基層反映,上級檢查多數(shù)停留在工作是否開展,而不重視解決實際問題。檢查前,上級往往事先通知,要求下級做好迎檢準備。檢查中,重點是聽匯報、看材料,剩下不多的時間到下級事先安排好的現(xiàn)場看一看,被基層干部群眾稱為“坐著小車轉,隔著玻璃看”。象征性地與群眾接觸,其對象也是下級事先選定的。由于來去匆匆,例行公事,檢查基本不能發(fā)現(xiàn)基層的實質性問題。檢查后,只提希望和建議,不分析,不處理,有的甚至不反饋檢查結果。
檢查團(組)人員過多是基層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不少檢查團少則五六人,多則十多人,一個車隊,前呼后擁,氣勢逼人。基層認為,不少檢查團指導、監(jiān)督型人員少,象征性、陪同性人員多,隊伍太龐大。某鄉(xiāng)反映,在驗收一個村的“村村通工程”時,真正懂公路交通的只有三四人,而各級陪同人員多達二三十人。
明查多,暗訪少也是一個突出問題。本來暗訪容易發(fā)現(xiàn)問題,不擾政擾民,檢查成本也低,應成為上級檢查的主要形式。但暗訪無人接待,客觀上檢查內容也受限,因而,上級檢查絕少暗訪。
第二,檢查隨意性大,缺少規(guī)范。
突擊檢查本是需要的,特別是突發(fā)事件,但太多的臨時性檢查則令基層應接不暇,不知所措。相當多的檢查是上級領導想檢查什么就檢查什么,想怎么檢查就怎么檢查;鶎痈刹咳罕姺从常霞墮z查“隨意性大或針對性不強”。
由于缺乏合理的制度規(guī)定,不同部門對同一內容交叉反復檢查,使基層苦不堪言。如教育收費,先后有物價、財政、減負辦、紀檢監(jiān)察、糾風辦和教育等多個部門例行檢查,一個部門前腳剛走,另一部門接踵而至,受檢單位痛苦不堪。有意見還不敢提,哪一個部門都得罪不起。不同的上級部門對同一基層單位同一內容的檢查卻留下相互矛盾的檢查結論,叫基層哭笑不得、無所適從。
第三,檢查工作風氣不正。
多數(shù)檢查人員特別是檢查組的負責人講原則、講紀律,素質是好的,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檢查組成員素質不高,其行為不為基層所稱道。檢查組成員作風不良主要表現(xiàn)為:1、有的檢查人員不了解業(yè)務,濫竽充數(shù),不負責,亂講話。一些檢查特別是少數(shù)擁有“一票否決”權的檢查人員盛氣凌人,不可一世,更使基層反感。2、有的檢查人員有吃拿卡要行為,有的甚至利用手中的檢查權做不正當交易。一些檢查變成了部分檢查人員撈好處的機會。一些上級單位不論干部業(yè)務能力高低,輪流檢查,有好處的就多檢查,好處少的就少檢查,沒有好處的就不檢查。3、接待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檢查結果;鶎诱J為,接待的好壞對檢查結果有很大影響,接待不能滿足檢查組要求將受到刁難。基層干部普遍擔心的不是檢查出工作中的問題,而是怕接待不周、檢查不公。4、一些檢查人員吃人嘴短、拿人手軟,不敢也不愿得罪人,好不容易發(fā)現(xiàn)了問題,也不解決處理,使檢查走過場。
第四,基層對上級檢查效果評價不高。
首先,加重了基層接待負擔;鶎诱J為,檢查接待負擔過重,而且隨著各種檢查項目有增無減,接待負擔有不斷加重之勢。由于我省縣、鄉(xiāng)財政普遍較困難,過重的接待費使基層無法承受,有的只好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甚至挪用其他專項資金或者向群眾攤派接待費,造成民怨。有的單位上屆欠賬還不清轉移到下屆,還有的單位因為接待費嚴重超支,致使干部職工工資不能按月足額發(fā)放,較為普遍地造成本來短缺的辦公經費更加不足,嚴重影響了基層工作。
其次,擾政嚴重,使基層干部疲于應付。近年來,由于檢查較多,如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教育收費、衛(wèi)生防疫、水利工程、村村通工程、中心組學習等等,都要求基層領導干部匯報陪同,基層干部很多甚至主要精力都花在應付上級檢查上了。(www.thephantastics.com)基層反映,鄉(xiāng)鎮(zhèn)每年承受的檢查均達10多次,有的甚至多達幾十次。對于本地工作,只能用部分精力和時間應付,很難將時間和精力集中在本職工作尤其是深入解決本地的老大難問題和重大長遠問題上。檢查常常將基層有序的工作計劃打亂,使基層工作陷于被動、盲目和無序。一些縣、鄉(xiāng)鎮(zhèn)領導反映,“只要一聽到有檢查,頭皮就發(fā)麻”。
再次,助長了基層形式主義、弄虛作假和腐敗現(xiàn)象。由于檢查對基層是殺手锏,檢查風氣又不夠端正,基層只好以形式主義相應付,不少基層單位本身作風不良,在迎檢中形式主義就更為嚴重。在不堪應付的情況下,常常有意無意弄虛作假;在應接不暇的情況下,基層承認有“糊弄”檢查組的情況。
在檢查風氣不正的情況下,為數(shù)不少的基層干部認為檢查就是比接待,比文字材料。有些基層干部過分看重檢查結果的排名,不安心本職工作,成天考慮如何檢查過關,甚至借機大吃大喝,跑門送禮,直至出入聲色場所。有的還將檢查視為接近領導的好機會,曲意逢迎,甚至借機進行不正當交易,在群眾中影響很壞,敗壞了黨風政風。
二、幾點建議
第一,省委、省政府各直屬部門對下檢查工作,應分別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統(tǒng)一管理,并有必要的批準程序。各級黨委、政府也要指定專門機構,如辦公室歸口管理各單位的對下檢查,檢查要納入計劃管理,要制定管理檢查的相關規(guī)章,除突發(fā)事件外,盡量減少臨時性檢查,檢查應有必要的批準程序,盡可能將內容相近的檢查合并,將專項檢查盡可能歸并為綜合檢查,切實將檢查的總量減下來。
第二,實行“檢務”公開,除必要的保密內容外,均應通過新聞媒體對外公開,以便監(jiān)督。
第三,提倡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尤其要大力提倡暗訪或用調研的形式代替檢查,以降低檢查成本。
第四,嚴格制定和執(zhí)行檢查接待制度和規(guī)章。比如,一要嚴禁邊界接送;二要量化輕車簡從;三要對陪同進行嚴格規(guī)定;四要由對口部門接待;五要厲行工作餐制度,凡被檢查單位有職工食堂的,檢查人員一律在食堂就餐等等。對違反制度規(guī)定者嚴肅處理,并獎勵舉報。
第五,紀檢監(jiān)察部門應將檢查工作的風氣好壞納入監(jiān)督工作范圍,并定期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第六,組織人事部門對單位和個人的年度考核,要請下級單位或派出代表對上級單位和上級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評議,填寫考核表。
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三)
隨著關于司法改革學術研討的逐步深化,作為檢察權主要內容之一的檢察機關偵查權也受到多方面的關注,無論是借鑒現(xiàn)代法治國家的經驗還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fā)進行制度創(chuàng)新,檢察機關偵查權的存在是必要的,當然,我國現(xiàn)行檢察機關偵查權的立法設計有不盡合理的地方,需要進行適當?shù)木植空{整。
我國檢察機關偵查權設置的特點
與西方主要法治國家相比,我國刑事訴訟中檢察機關偵查權的設置具有以下特點:
1、在檢察機關偵查權設立的理論基礎上,我國檢察機關的偵查權是以檢察監(jiān)督權為前提和核心構建的,檢察機關是法律監(jiān)督機關,為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所確認,檢察機關的偵查權、對公安等偵查機關或部門偵查活動的具體監(jiān)督權,以及公訴權都是憲法確認的法律監(jiān)督權的派生權,都是為法律監(jiān)督服務的。從西方檢察制度起源來看,檢察官是代表國王利益參與訴訟并監(jiān)督法官的司法活動,但從當前兩大法系檢察權的基本屬性來看,檢察權之核心的定位應當是公訴權,檢察偵查權及其偵查活動是為公訴服務的,檢察機關基本上不享有我國訴訟法中那種意義的偵查監(jiān)督權,對偵查活動的監(jiān)督是由法官進行的。
2、在具體的權力設置上,我國檢察機關享有權力的特點是:(1)享有獨立偵查權,檢察機關對于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所規(guī)定的犯罪享有等同于公安機關的獨立的偵查權;(2)有偵查監(jiān)督權,檢察機關對于偵查活動具有偵查監(jiān)督權。刑事訴訟法第八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整個刑事訴訟全過程進行法律監(jiān)督,當然包括偵查監(jiān)督;(3)有補充偵查權,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根據需要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補充偵查;(4)除自偵案件外,檢察機關不是偵查機關,不享有對警察的指揮權。在補充偵查時也不能指揮警察。
3、從我國刑事偵查活動運行實踐來看,檢察機關偵查權設置具有以下幾點不足:
。1)對公安機關的偵查監(jiān)督處境尷尬
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的偵查監(jiān)督主要在立案、批準逮捕、審查起訴階段進行,主要措施是提出糾正意見。然而,兩方面因素決定了偵查監(jiān)督處境尷尬,一是檢察監(jiān)督缺乏法律保障。刑事訴訟法雖然對偵查監(jiān)督權作了規(guī)定,但如何進行法律監(jiān)督,法律沒有具體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的方式和監(jiān)督程序,尤其是當公安機關等偵查機關不肯接受檢察機關的糾正意見時,檢察機關沒有有效的制約手段,二是檢察機關沒有有效手段獲知偵查活動是否違法。
。2)對公安偵查指揮權有限影響了偵控效率
依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公安機關等偵查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是獨立且平行于檢察機關的,檢察機關雖然享有偵查監(jiān)督權,但不能領導、指揮偵查機關和警察,在補充偵查中也不行。這樣的立法模式不符合現(xiàn)代訴訟規(guī)律的基本要求:公訴職能主要在于揭露和向裁判者證實犯罪,而偵查職能主要在于輔助檢察官履行公訴職能,評價偵查職能運行有效性的重要指標在于它能否保障公訴權的充分實現(xiàn),而公訴職能的有效運行離不開偵查職能的協(xié)助和支持。這種設置造成的弊端是:影響了偵控效率,不利于從公訴的角度收集證據打擊犯罪,實踐中不時出現(xiàn)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而公安機關不予理睬的扯皮現(xiàn)象,因為案件時過境遷,證據已經很難補充收集,而檢察機關本身由于技術條件、人員配備等原因也難以有效進行補充偵查,這些都給指控犯罪帶來了負面影響。
(3)檢察機關地方化制約了偵查權的有效運行
我國的檢察機關系統(tǒng)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即地方各級檢察機關在對本級國家權力機關負責的同時,受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但實際上地方各級檢察機關的人、財、物的管理權和決定權完全受制于地方,這為干預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偵查權的行使提供制度缺口,限制了地方檢察機關偵查權正確、及時、有效的行使。也不符合檢察機關實行統(tǒng)一垂直領導體制這一主流做法。
我國檢察機關偵查權改革的基本思路
對于上述弊端,在借鑒國外相關經驗的基礎上,筆者認為,推行檢察機關偵查權漸進改革的基本思路在于:
1、現(xiàn)代檢察權的核心是公訴權,檢察機關的偵查權和偵查指揮權都應當為公訴活動服務,以有效完成追訴犯罪職能。
2、加強檢察機關的偵查權。如前所述,檢察機關對偵查活動形式上的監(jiān)督處于尷尬境地,實際上,檢察監(jiān)督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案件的強力偵查、起訴。我們認為,將檢察監(jiān)督職能訴訟化,通過強化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更能有效地發(fā)揮其法律監(jiān)督作用,在具體權力設置上,應當賦予檢察機關拘留執(zhí)行權。
3、強化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指揮和控制權。
短期內在我國確立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領導、指揮權是不切實際的,但應明確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偵查取證行為在必要時可以提出建議并進行制約。對于檢察機關的指示,公安機關應當執(zhí)行,對于檢察機關的自行偵查,檢察機關需要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協(xié)助。就此而言,目前嘗試的檢察引導偵查改革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4、建立檢察機關對立案、撤案、結案統(tǒng)一審查制度。立案、撤案、結案直接關系到偵查權的行使和行使結果,由檢察機關統(tǒng)一掌握,可以防止有關執(zhí)法機關擅自枉法分流刑事案件(如勞動教養(yǎng)等),同時也有利于強化檢察機關對偵查活動的控制。
5、改革現(xiàn)行人事、經費制度的弊端,切實保障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依法獨立行使偵查權。(1)從改革長遠目標看,應當跨省設立大區(qū)職務犯罪的偵查部門,避免地方化的不當干擾。作為漸進改革措施,應當強化檢察機關的人事管理權,對地方檢察機關人員進行人事變動時,應當取得上級檢察機關的同意或批準,消解地方相關部門出于各種因素對檢察干部實行“職務撤調”對偵查工作的負面影響。(2)完善檢察機關預算經費保證制度,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應當在省一級按一定標準由財政統(tǒng)一編制預算,單列檢察機構的專項開支。
【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相關文章:
對學校的意見和建議08-08
對部門的意見和建議09-03
對黨員的意見和建議06-07
對黨委的意見和建議07-28
對工會的意見和建議08-23
對課程的意見和建議09-03
對實習的意見和建議06-21
對支部的意見和建議06-07
學校意見和建議02-18
家長意見和建議的寫法08-22